事项编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所属类别 | 审批单位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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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施工行政许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免费 | 行政许可 | 流程图 |
3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行政许可 |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桥车(含大型桥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二、查验机动车辆:查验岗接到办理车辆检验的申请材料后,首先查验车辆,看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法定期限可提前三个月年检承诺期限手续齐全1-3个工作日办理单位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车管所交通方式自理咨询电话0746-4231132监督投诉电话0746-4231466实施程序一、领取机动车查验表格:填写查验登记申请表等内容,办理交强险等手续;四、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符合标准的,查验员在表格内签注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免 费 | 行政许可 | 流程图 |
2 | 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实施条件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查验,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查验登记表,黏贴车辆照片;(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湘价费【2008】63号、湘价费【2009】104号;号片工本费:汽车100元、摩托车70元、挂车50元、低速货车40元;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行驶证登记工本费15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抵押登记费70元 | 行政许可 | 流程图 |
1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行政许可 |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湘价费【2008】63号;考试收费为:科目一50元、科目二60元、科目三60元 | 行政许可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