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所属类别 | 审批单位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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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优待证办理服务管理性事项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关于严格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 不收费 | 服务管理性事件 | 县民政局 | 流程图 | |
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核发非行政许可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不收费 | 行政许可 | 县民政局 | 流程图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3、时限:6个工作日(三)决定1、岗位负责人: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领导2、岗位职责及权限:(1)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定;5、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册资金变更: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履行验资程序。(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国徽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办理单位东安县民政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办理地点东安县民政局民管股交通方式咨询电话0746-4216255监督投诉电话县民政局监察室(0746-4225079)实施依据(3)对符合标准的,写出书面初审意见,报局主管领导; | 不收费 | 行政许可 | 县民政局 | 流程图 |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不收费 | 行政许可 | 县民政局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