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所属类别 | 审批单位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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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资金30万元以下项目竣工验收(不含30万元) | (三)时限:1个工作日二、审查(一)、岗位责任人:县移民局后扶股、规划股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规划计划及相关标准对已竣工的项目工程会同县财政局有关股室、设计单位组织现场查勘;不同意初验意见的,提出退件意见,退回原股室重新组织验收。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3、省局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 | 不收费 | 其他管理服务性事项 | 县移民局 | ||
移民资金30万元以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不含30万元) |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湘移民〔2010〕5号、7号文件 | 不收费 | 其他管理服务性事项 | 县移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