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初次申领
- 身份证补办
- 身份证换证
- 临时身份证办理
法律依据和收费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收费情况: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条件
本县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时间、地点和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办理地点:全县各派出所均可办理。
咨询电话:0746-8822110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流程
核对:凭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对身份证登记等项目进行核对
确认身份:到县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
收费:收取工本费,交付专用票据
领证:申办人3日内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办理地点领证,代领人还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和收费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收费情况:遗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办理条件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
注: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时间、地点和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办理地点:全县各派出所均可办理。
咨询电话:0746-8822110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流程
1、核对:凭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对身份证登记等项目进行核对
→确认身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身份证登记项目有差错的,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程序办理更正,对身份有疑点或无法确认身份的,经社区民警确认。
2、照相:现场照相
3、采集指纹:现场采集指纹
4、收费:收取工本费,交付专用票据
4、确认签名:
①、申请人确定领证方式
②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办确认、签名
③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6、领证:申办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0日内到指定地点的派出所领证,代领人还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和收费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收费情况: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注: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办理时间、地点和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办理地点:全县各派出所均可办理。
咨询电话:0746-8822110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流程
核对:凭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对身份证登记等项目进行核对
确认身份:到县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
收费:收取工本费,交付专用票据
领证:申办人3日内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办理地点领证,代领人还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和收费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收费情况: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条件
本县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办理时间、地点和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办理地点:全县各派出所均可办理。
咨询电话:0746-8822110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流程
核对:凭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对身份证登记等项目进行核对
确认身份:到县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
收费:收取工本费,交付专用票据
领证:申办人3日内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办理地点领证,代领人还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