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生育证发放办理须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7日 字号:【小】 【大】

一孩生育证发放办理须知

事项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湖南省流动人口“一盘棋”业务规则》

办理对象及范围: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的夫妻。具体发证机关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女方系省内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在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

(二)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婚入地在省内的,在婚入地;

(三)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婚入地在省外,申请在我省办证的,在女方户籍地;

(四)女方系外省嫁入,在婚入地;

(五)男女双方均系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工作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需要办理一孩生育证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均可办理,具体办理单位根据对象的申请单位确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的,依据《湖南省流动人口“一盘棋”业务规则》所确定的业务流程办理。

一般而言,婚入地在农村原则上指男方户口所在地(男到女家落户除外)、城市区指男方工作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对于本地已有明确的管理和界定办案的,依据当地的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已婚育龄夫妻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此表格到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计生办申领);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4.子女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

5.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出具的男女双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

办理程序:夫妻申请——村(居)、单位呈报——乡(镇)计生办审核——登记发放(延期和生育证注销保存)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免费

办理单位: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相关阅读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