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 湖南省物价局、财下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交通公路部门有关收引见政策的通知》(湘价费[2011]167号)
事项名称 |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3个工作日 |
办理单位 |
县交通运输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办理地点 |
县交通运输局 |
交通方式 |
乘公交车在茶亭路口下 |
咨询电话 |
0746-4232363 |
监督投诉电话 |
0746-4232363 |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 4、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 ||
实施条件 |
1、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施工期限); 3、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4、工程简介、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具体作业地点、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包括平面、断面图纸); 5、涉及路产损害的,还应当提交补偿方案文本。 | ||
实施程序 |
一、受理 行政诉讼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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