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执业审核
-- 不收费
公证员执业审核
事项名称 |
公证员执业审核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3个工作日 |
办理单位 |
东安县司法局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3:00-6:00(夏) |
办理地点 |
东安县白牙市镇山子岭西路16号 | |
交通方式 |
东安东火车站乘10路公交车或汽车东站乘1、2、6路公交车至建设银 行站,下车后往右转走约100米再左拐前行约100米。 |
咨询电话 |
0746-4212268 | |
监督投诉 电话 |
0746-4227731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实施条件 |
(一)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二)具备上一条中1、2、3项的,且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 |||
实施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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