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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全面小康建设统计监测情况分析

文章来源:东安县统计局 作者:唐劲松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9日 字号:【小】 【大】

东安县全面小康建设统计监测情况分析

县统计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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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按照省、市小康办的统一部署,立足实际,强化目标责任落实,积极弥补自身短板,全面小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统计监测结果显示,我县2016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考评实现程度为82.8%,较上年的79.6%提高了3.2个百分点。其中,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67.2%,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人民生活实现程度为84.3%,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社会发展实现程度为97.9%,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民主法治实现程度为100%,与上年持平;生态文明实现程度为98.6%,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

23个小项指标实现程度不一。提前实现小康目标值,实现程度达100%的有13个(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农村民居安全饮水比率、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水平、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城乡居民依法自治、社会安全指数、单位GDP能耗、绿化水平);实现程度90%以上的有2个(教育发展水平、环境质量指数); 60%-90%的有5个(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74.8%、结构指数67.4%、城镇化率64.2%、居民收入水平74.7%、人均储蓄存款68.4%);60%以下的有3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5%、人均财政总收入45.9%、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1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横向比较差距明显

2016年我县全面小康考评实现程度82.8%,列全省47个二类县区倒数第一位,比全省平均实现程度低6.5个百分点,比实现程度最高的君山区低15.1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实现程度低6.2个百分点;与全市6个二类县比:比冷水滩低12.7个百分点;比全市倒数第二的道县低2.6个百分点。

(二)经济发展滞后

东安县经济发展类实现程度在五大类指标中最低,9个小项指标无一达到小康目标值。“人均财政总收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化率”“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4个指标实现程度均低于5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化率”“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等5个指标的实现程度在全省二类县区的排位都在40名以后。

(三)城乡居民收入较低

全县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16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1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102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39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65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651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31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8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5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分别为71.3%和76.8%,分别列全省二类县区第33名和第42名。

(四)各类指标发展差异明显

从大类指标看,“经济发展”实现程度67.2%,是五大类指标中最低的,其次是“人民生活”,实现程度84.3%,而“社会发展”“民主法治”“生态文明”实现程度分别达到97.9%、100%和98.6%;从小项指标看,有24个指标实现程度已达到100%,其余14个指标中,实现程度80%以上的指标5个,60%-80%的5个, 60%以下的4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实现程度最低,仅为13%。

三、对策建议

(一)明确目标

今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小康奋斗目标是:总体实现程度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进入全省全面小康建设“十快进县”。根据这一目标,初步测算,五大类指标实现程度要分别达到:经济发展实现程度达76.8%,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人民生活实现程度达89%,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社会发展实现程度达99%,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民主法治继续保持100%;生态文明实现程度达100%,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二)扬优补短

要全面分析衡量小康指标,保持优势,挖掘潜力。对已经实现目标值的24个小项指标要设法巩固提高,保证不回落,做到稳中提质;对没有实现目标值的指标要逐个分析,研究对策,保证有增长,最大限度地提高全面小康总体实现程度。初步对比分析,2017年通过努力有较大突破空间的指标主要有:人均财政总收入、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化率、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人均储蓄存款、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等8个指标。

(三)落实责任

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方案,逐项指标细化奋斗目标,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职能部门中去。将全面小康建设纳入对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并加强日常调度,强化奖惩兑现,以此推动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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