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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2日 字号:【小】 【大】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①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为全县应急工作的综合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积极响应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监督县专项应急委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县应急委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分管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应急工作)的副县长和县人武部、76129部队领导任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和有关副主任、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及主要参与部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②县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县设立若干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统称专项应急委),为全县专项应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相关专项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相关专项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在县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委交办的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专项应急委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主要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或者成员。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为有关专项应急委的成员。县专项应急委的设置由县应急委研究确定。决定不设立专项应急委及其办事机构的,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日常应急预防工作由该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承担,重大事项由分管副县长协调,并分别负责履行本预案中有关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及专项应急委的职责。
     2、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县应急委设立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有关副县长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等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统一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并可视情况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专门小组。
     3、县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①县应急委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为县应急委的办公室,承担县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督促落实县应急委作出的决定和指示;拟订或者组织拟订县人民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专业技术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完成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县专项应急委办事机构
     县专项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县专项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职责,由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
     4、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  
     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平时为县应急委、专项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县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咨询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分别由县应急委、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另行确定。
     5、县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在县应急委、专项应急委的领导下,实行应急工作分工负责制。县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是专项应急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参与部门应当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为应急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专项应急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由县专项应急预案规定。
     6、镇乡人民政府应急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组织体系框架图
      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县应急指挥机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和现场指挥组织的协调运作关系图附后)。    
      (三)应急联动机制
     专项应急委及其办公室平时应加强与上级驻本地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工作联系,通报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共同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时,可根据国家规定,请求上级驻本地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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