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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 社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字号:【小】 【大】

沿古俗以“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每逢“春社”,农、工、商云集各圩镇社场进行生产、生活交易,俗赶“赶社”。社场人多拥挤,俗谓挤来挤去可防治腰痛,故又称“挤社”。相传社日吃蛋脚腿强健,故又有吃“社蛋”之习。少数圩镇在“社日”第二天“赶社”。
社日前手工业者纷纷赶制产品,叫“做社货”。社货用料和制作往往欠佳,木器类更甚。因此,俗语把哄骗坑人称为“做社货”,也叫“社货”。
大庙口、塘夫、白沙、花桥分别于农历八月十二日、八月二十日、重阳日、九月十三日赶集,人们称为“秋社”。其缘由为:大庙口八月十二日是纪念舜皇生日,塘复应山庙八月二十日纪念邓姓祖先邓应山诞辰,白沙石瑞重阳日是纪念邓姓汉朝大将邓禹,均属庙会。因其在秋季且贸易内容类似“春社”,故概称之为“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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