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社保卡建设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督查的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字号:【小】 【大】

关于开展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社保卡建设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督查的

通 知

舜管局、各乡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为迎接省厅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保卡建设督查工作及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社保卡建设,提高居民参保缴费率,确保按时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16个乡镇集中开展一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

18日:花桥、大盛、南桥、芦洪市

19日:新圩、鹿马桥、端桥铺、井头圩

20日:石期市、横塘、水岭

21日:舜管局、大庙口、紫溪、川岩、白牙市

二、督查内容

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二、乡镇就业平台基础设施配备使用情况。

三、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开展情况。

四、社保卡建设和其他人社业务开展情况。

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具体包括:

1、是否再次召开乡镇、村组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各村2016年下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配、自主缴费与集中缴费时间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11底前完成县里下达的参保缴费任务。

2、是否将2016年度全县应缴未缴人员花名册发放到村,并安排督促到龄人员及时缴费。

3、数据采集名册、年缴费人员名册、新增参保缴费人员名册、残疾人员名册、缴费卡和待遇领取卡发放名册,生存认证等台帐资料,当年缴费人员信息及缴费是否及时存入、上报并录入系统;是否对缴费人员,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等。

三、督查方式

1、查看社保中心场所;

2、现场听取各乡镇场社保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3、查阅文件、表格等有关资料;

四、人员组成

由人社局主管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蒋东明副局长、分管就业工作的叶剑波书记、人社局信息中心主任唐华明、城居局副局长吴丽君、就业局就业股长伍海林为成员组成督查小组。

五、督查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要切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社保卡建设工作,配备好人员,保障社保中心正常开展业务工作。增强2016年度保费征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保费征缴工作任务,深入村组动员群众参保缴费,确保按期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当做为民办实事来抓,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对村干部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

3、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各督查小组在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全面收集并核实相关资料,细致核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4、乡镇搞好自查自纠,准备好好汇报材料,本次督查结果与年度就业平台资金分配挂钩。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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