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6〕37号
www.99365365.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
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www.99365365.com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中国·东安”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是www.99365365.com及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和公众交流互动的综合平台。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湘政办发〔2015〕25号)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其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决策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与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共同承担。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内容保障工作。县政府电子政务办作为政府网站建设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内容保障工作。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网站子页、信息公开平台和在线办事(东安县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更新、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建立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发布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规范格式和操作程序发布信息,确保网上发布信息格式规范、内容统一。
第四条 各乡镇(场)、各部门、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网上发布信息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拟上网发布信息进行审查。
第五条 各乡镇(场)、各部门、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建立健全包括内容保障在内的网络应急预案。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网站日常监测工作,落实网站运行维护24小时值班制度,依托“中国·东安”政府网站群系统建设部门网站的各乡镇(场)和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站的24小时巡检工作。要重点加强对网站功能、页面完整性的审核管理,及时清理错链、断链等现象。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在迅速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要求,及时按程序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保证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网络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还须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同步解读。对公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第七条 各乡镇(场)、各部门须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办理事项和一般服务事项,完善在线办理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网上办理、办理过程网上查询、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过程网上监控”。第一时间将行政权力发生变更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调整到位,确保其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八条 各乡镇(场)、各部门、县政府电子政务办要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协同以及网上诉求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系统平台正常运行。积极开展公众网上交流互动,通过网上民意征集、在线调查等形式征求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公众关切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等,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回应,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第九条 积极通过政府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医疗卫生、教育、住房、社保、政府采购、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等公共服务。各相关单位负责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立即整改。
第十条 各乡镇(场)、各部门应强化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分管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每个单位每月至少向东安县政府网站报送5条信息,每季度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年终统一考评。
第十一条 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建立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分析系统,预警监控网站各栏目维护情况,保证信息更新及时;对社会关注度较低、点击量较低的栏目及时进行调整优化。
第十二条 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建立自我纠错机制,组织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各乡镇(场)和各部门之间的互查互评活动。
第十三条 县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按月度对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报送给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采用情况进行记分考核。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和巡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与各乡镇(场)和县直部门单位综合绩效考核挂钩。
第十四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各部门网站、乡镇(场)政府网站在2016年底全部整合迁移到县政府门户网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8日起施行,同时,废除《www.99365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65号)。
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和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43号)分别在以下网址可查询:
http://www.hunan.gov.cn/topic/hnsdyczfwzpc/
信息报送邮箱:daxxzx@sina.com
工作交流QQ群:193566120
东安县政府网站后台地址:http://www.qstai.com/admin/
附件:1、“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2、“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及评分表
附件1:
“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考评实施细则
“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www.qstai.com)是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互联网+”时代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建好政府网站对促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职能,服务人民群众具有极其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东安”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中国·东安”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现根据《“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特制定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
二、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中国·东安”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及评分表。
各单位未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未及时提交年度信息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公开泄密信息、漏报或少报网上办事项目,未及时完成政府网站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在该项工作年度考评总分中扣10分。
三、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该项工作考核采取扣分制,每单位的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如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通报扣分的单位,该单位此项工作考核分全部扣减。
四、考核成果运用
1.全年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专项工作情况以《东安政务督查通报》形式进行季度通报,公布得分情况。
2.各单位的考核得分纳入全县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总分。
附件2:
“中国·东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
分解及评分表
首页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保障内容 及 要 求 |
责任单位 |
扣分细则 |
走进东安 |
历史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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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准确,有变更及时更新内容 |
史志办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1分 |
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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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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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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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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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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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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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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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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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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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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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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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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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优特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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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商贸旅游民族宗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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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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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东安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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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政务新闻、民生新闻、活动新闻 |
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
监测1月内每个单位发稿不少于5条,每少一条扣1分 |
部门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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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政务政务信息 |
各部门报送信息并审核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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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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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务政务信息 |
各乡镇报送信息并审核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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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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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办、国办、市办要求的转载信息 |
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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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东安 |
视频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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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
监测1月内更新不少于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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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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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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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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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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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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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
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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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之窗 |
县委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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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照片、职务、简历、分工等信息 |
县委办及时报送、更新领导信息,电子政务办发布 |
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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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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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办及时报送、更新领导信息,电子政务办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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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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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及时报送、更新领导信息,电子政务办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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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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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办及时报送、更新领导信息,电子政务办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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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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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
财政局 |
监测1年,文件发布、修改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现未公开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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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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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收费事项详情公开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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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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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公示招聘等 |
各单位报送信息至相关领导审核同意,电子政务办发布 |
实时更新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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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 |
监测1年,文件发布、修改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现未公开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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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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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有关规定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信息。 |
政务中心牵头督促,各部门和乡镇负责更新、内容保障 |
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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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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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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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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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民申请,公开相应内容 |
政务中心牵头,政府办文秘室配合 |
监测2周,未按申请公开、回复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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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文件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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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有关规定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信息。 |
政务中心牵头督促,各部门和乡镇负责更新、内容保障 |
监测2周,文件发布、修改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每发现一个栏目未更新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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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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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部门机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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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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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机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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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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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及解读 |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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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社会管理法制室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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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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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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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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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布的政策、法规文件进行解读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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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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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秘室 |
监测6个月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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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及解读 |
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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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部门报送信息并审核发布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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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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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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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乡镇、部门计划规划进行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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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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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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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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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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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应急管理办公室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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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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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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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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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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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 |
统计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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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
监测1月内未更新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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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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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信息进行解读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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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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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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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社会管理法制室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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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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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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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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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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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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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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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
监测3月内内未更新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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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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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房产局 |
监测3月内内未更新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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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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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 |
监测3月内内未更新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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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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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办 |
监测3月内内未更新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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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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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科技和经信委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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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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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财政金融室、安监局、环保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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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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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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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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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东安县网上政务大厅在线办事事项 |
政务中心牵头督促,各部门和乡镇负责更新、内容保障 |
1.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发现一类扣2分; |
企业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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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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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服务项 |
身份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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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理事项流程梳理清楚,依据的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时限、办理事项所需要的表格文件下载、办理事项所需要的资料、联系电话等信息条理清楚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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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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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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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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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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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服务 |
老年人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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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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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
县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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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牵头,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
县长信箱、在线咨询、监督投诉的信件各单位在15个工作日处理回复,未及时回复每条扣2分 |
网上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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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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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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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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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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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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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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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
投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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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和粮食局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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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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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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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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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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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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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优特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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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 |
名胜古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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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商贸旅游民族宗教室 |
监测1年内未更新扣5分 |
饮食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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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风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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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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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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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名人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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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东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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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视频(调用视频东安栏目下的宣传视频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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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娱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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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www.99365365.com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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