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变更申请
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的要求 | 分支机构变更名称、负责人、住所等事项或房地产估价机构撤销分支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后30日内,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
申请分支机构变更需准备的材料 |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
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的程序 | (一)申请机构须在线填写相关信息,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项,如果没有内容要填写“无”;(二)填写完成后提交打印《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情况变更登记表》;打印统一用A4纸,一式两份; (三)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准予变更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查询行政许可结果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网站或者其它形式对变更审批结果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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