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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9日 字号:【小】 【大】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东安县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选聘)。

二、选调(选聘)职位、人数

1. 县干部人事档案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2. 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选聘)条件

1. 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 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

3. 具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累积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报考县干部人事档案室岗位,要会熟练操作计算机;报考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岗位,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

以上工作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选调(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 2月 10日—— 2月28日。

2.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联系人:杨景,电话:13607464913)。

3.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县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资料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

4. 报名材料:

(1)《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单位书面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事业编制人员需由单位提供在编证明;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证明);

(7)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选调(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 笔试。笔记时间暂定于2018年 3月2日上午。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的,核减公开选调(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选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公开选调(选聘)计划。笔试为撰写综合性材料,以闭卷方式进行。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3月6日。

(四)体检

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再递补。

(六)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调(选聘)人员在东安新闻网和东安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与调入

拟选调(选聘)人员,先到部机关跟班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经部务会研究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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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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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

东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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