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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
文章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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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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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 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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