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东安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6年东安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2016年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决定公布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编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而履行政府工作职责部门和政府直属管理机构主要职责443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职能205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1项,公共服务事项 255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强化履职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二、强化监督管理
县直相关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9月底前出台本部门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责任清单运行的评估。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现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贯彻落实
对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依法按照程序进行,由履行主要职责的部门提出,经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附件: 1、东安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6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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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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