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民政局小车驾驶C1培训采购项目
东安县民政局小车驾驶C1培训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DAZC—20161103
招标人: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东安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4日
第一章 招标函
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安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其东安县民政局小车驾驶C1培训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参与投标。
1、采购编号:DAZC20161103
2、项目名称:东安县民政局小车驾驶C1培训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23.4万元(每人次:0.36万元)
4、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招标人: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6、采购人:东安县民政局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
8、获取标书地点:东安县车站路133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
9、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前递交招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10、投标地点:东安县采购中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
1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
12、开标地点:东安县采购中心
12、中标方式:预算价以下最低报价者中标
项目负责人: 邓建军13874684866
郭熹:18674699108
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定义
(一)“招标方(人)”系指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方(人)”系指东安县民政局;
(三)“投标方(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商;
(四)“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向买方提供这次招标购买的物品;
(五)“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义务。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二)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所投产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
(七)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需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至
开标现场:
(1)C1以上教学培训资质的驾校证件;
(2)法人身份证(若法人代表未至开标现场只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未至开标现场);
四、投标标的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包括:小车驾驶C1培训(见第三章)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定标后将予以无息退还。
(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方不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不按合同严格履行相应义务的;
4、中标方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约行为。
七、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全部完工验收后,履约保证金将给予无息退还。
八、无效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规定时间投标的;
(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又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或有代
理人但无委托书的;
(三)未按规定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四)投标中字迹不清楚,无法辨认或可能引起歧义的;
(五)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
料不全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九、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第三章 所需的产品及服务
名称 |
人次 |
备注 |
小车驾驶C1培训 |
65 |
|
说明:
1、小车驾驶专业的培训机构必须是有C1以上教学培训资质的驾校。
2、按照“谁办学、谁负责推荐就业”的原则,中标机构负责推荐退役士兵就业。
3、小车驾驶专业3600元为报名费,包含培训费与考试费,培训过程中的其他费用由退役士兵自己承担。
4、结账时小车驾驶专业以取得驾驶证人数计算,自开始培训之日起5个月内没有取得驾驶证则不付款;
5、申购数量为计划数量,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为准。
6、开始培训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在民政局与中标机构合同中确定。
7、培训地点必须在东安
第四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
一、开标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派授权代表参加。
二、定标原则和方法
实行预算价以下最低价中标,推荐预算价以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按有效报价由低至高对所有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故废标,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顶替,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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