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8日 字号:【小】 【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指(2016)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招标人为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
   2.3  规    模:工程总造价为2222031.09元,划分一个标段。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120日历天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文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6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如查到项目负责人 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视为废标处理 ) ;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 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不足近6个月社保证明的投标无效;    
     3.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家(含20家)时,先由招标人抽取9家入围再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抽取入围代号球,投标人抽取的代号球为该投标人参加入围抽取所对应的号码球。招标人将投标人所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摇号机随机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本项目入围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直接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评审抽取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三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6年  11 月 9   日至 2016年 11 月  15 日17时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休息)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安县国税局旁三凤路45号12栋)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4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6.5 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定要确认并回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 9:30  ,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难逸云路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138747736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安县国税局旁三凤路45号12栋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    话:18674602628    0746-4215551(办公室)

传    真:0746-42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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