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0105-017-01702--2018-0064 | 公开责任部门 | 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18-06-28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号 | 东水办〔2018〕37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东安县水利局关于县委第七轮巡察期间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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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水办〔201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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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安县水利局关于县委第七轮
巡察期间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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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所站:
《东安县水利局关于县委第七轮巡察期间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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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水利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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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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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水利局关于县委第七轮巡察期间
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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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县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巡察期间工作正常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苏乐云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明元为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蒋玉婷、陈铸铭为副组长,各股室、各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局迎接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细化巡察期间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巡察期间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与时限
(一)受理
1、来信。由维稳办负责登记,将收信时间、来信人单位和姓名、被反映人姓名、单位和职务、内容摘要、收信渠道、登记人等,及时登录,建立信访台帐,实行保密管理。
2、来访。由维稳办负责接待,做好情况反映的详细记录,然后按来访要求进行登记。
3、来电。由办公室接电员或纪检室做好电话详细记录,并按要求登记好。
来信、来访、来电必须及时向县委巡察四组报告。
(二)办理
巡察期间所有的来信、来访、来电均要按照县委巡察四组的交办要求及时办理。对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信访举报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后及时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县委巡视四组审定。对需要作出组织处理或立案调查或属错告、诬告,需要澄清是非的,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再报告县委巡视四组审定。对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发函督办、电话催办、派人直接督办等形式进行督办的,迅速督办落实和回复。
(三)办理时限
1、直办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需要立案调查的信访举报案件,应在1个月内办结,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对交办件,需报调查结果或反馈情况的,一般应从收到交办件之日起1个月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理由。
二、巡察期间网络舆情的应对与控制
(一)快速反应 明确态度
局网络信息员对巡察期间本单位的舆情,要及时关注和重视,重大舆情要迅速上报,局党组要第一时间表明态度,讲清事实,不回避、敷衍问题。
(二)正面回应 提高效率
1、对于负面舆情,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网络信息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2、对于一般舆情,网络信息员要做好监控工作,及时查清掌握舆情出处,通过跟帖回复,网络投诉,书面回复等形式,对于舆情的失实之处进行澄清,及时快速的引导舆情正面发展。
3、对于重大舆情,网络信息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积极与县委宣传部网监办联系及时处理涉及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造谣诬陷等有损单位、领导干部形式、声誉的不良违法信息。
(三)把握尺度 妥善处理
对于重大舆情,局里要把握好尺度,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如果对于一时不能拿出准确调查结论的舆情,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不断地发布阶段性信息,以便掌握舆论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