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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D0105-010-01002--2018-0167 | 公开责任部门 | 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18-06-22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双方争执为田埂 联合调解两家欢
6月16日,东安县水岭乡三合村办公楼前,村民陈某与胡某吵闹不休,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差点上演功夫片。水岭司法所接到村民电话后,第一时间联合乡政府干部赶到事发地点。通过倾力调解,使双方最终摒弃前嫌,握手言欢。
陈家与胡家原本关系很融洽,共用一条田埂,过着安稳平静的日子。今年6月胡某想挖掉田埂,重新做稻田。而陈某则要保留田埂,以方便自家通行,双方争执不断。都说修建这条田埂所占的田是自家的田地,这田埂的所有权应该归自家所有,要处理应该由自家人说了算,对方没有权力进行干涉。村干部曾调解多次没有结果。
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讯笔录,后察看现场走访村民,最后组织当事人到现场调解。工作人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挖断争执的田埂,经过大家一致分析,田埂应该是修建在胡某家的田里,但陈某也加宽了田埂。修路是利在千秋万代的事业,只见人修路搭桥做好事,拆桥毁路干得都是缺德事。与人方便,就是于己方便。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决定摒弃前嫌,田埂继续保持原状,双方都不能随意破坏,必须保持通行无阻,方便当地村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