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生二胎办事流程 | ||||
来信人: | 丹** | 来信日期: | 2016-05-21 | 信件编号: | 20160521****8692 |
信件内容 |
2016年生二胎还需扯准生证吗?或需要如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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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石丹丹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主要内容 我省育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一)适用对象:夫妻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本省;夫妻双方户口均不在本省,但属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职工。 (二)登记地点:可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登记,被选择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 (三)登记时间:自结婚之日起至生育之前,可以自主选择登记时间。生育后要求办理登记的,应予办理。 (四)所需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2寸夫妻合照2张。户口在我省婚入外省,拟在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还应提交婚入地乡镇或者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二、办理程序 (一)村(居)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完成生育登记。村(居)计生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 (二)乡(街)发证。乡镇(街道)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乡镇(街道)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员系统”)对登记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需要异地核实的,应通过全员系统发协查申请,协查单位应及时予以回复。生育服务证办结后,应及时通知村(居)计生专干领取,并送证上门。
处理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理时间:2016-05-21 处理状态:处理完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理时间:2016-05-21 处理状态:处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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