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城东卫生院拒绝为外地户口小孩接种疫苗 | ||||
来信人: | 黄** | 来信日期: | 2017-08-07 | 信件编号: | 20170807****1988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7年8月7日上午9点至东安县城东卫生院,负责预防接种登记录入电脑的刘姓医生向本人推销收费疫苗,遭本人拒绝后以本人户口不在东安为由,要求本人出具当地迁入证明,拒绝为本人小孩接种,且态度恶劣。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就上次某井头圩居民来我预防门诊接种,因解释和处理不当给您们带来不良影响而特表歉意。具体原因如下:
该居民已是第二次由井头圩管辖区来本门诊要求接种,在电脑里查询不到该小孩在我居民区里的接种档案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违规操作和出现错误接种程序而造成医疗事故,故要求其回当地井头圩预防门诊接种。关于该居民提到的二类疫苗的推荐问题,这也是我们的工作义务之一,且手足口病又是当下高发期,宣传普及并非要求其当日接种,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和宣传工作,尽量满足每个老百姓的接种要求。
处理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理时间:2017-08-18 处理状态:处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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