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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名在乡镇卫生院看病报销的问题
来信人: 雷** 来信日期: 2017-04-10 信件编号: 20170410****5554
信件内容

我父亲去年在端桥铺镇卫生院打了几天针,按照相关规定,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看病10元即可,超出部分应该是由国家实时报销。但是端桥铺镇卫生院要先全额缴款说过了年再报销。但至今为止,还没有给报销。现在好像又说暂时不报冲抵明年的缴费。

国家规定的实时报销政策去哪里了?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能报销,那么多人全额出的医疗费去了哪里?

请县领导百忙中抽时间过问一下,解决老百姓看病报销难的问题。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尊敬的“雷松松”朋友
   您在给县长信中说到您父亲在端桥铺卫生院就医后费用“报销”问题为您回复如下:
   我们的新农合政策一直是要求“即生即补”,也就是只要您产生了费用,只要符合新农合补偿政策的都能凭身份证、户口证、合伙医疗证立即进行补偿,偶有病人资料不全,或网络系统问题,延后都予以处理。
   新农合实行10年来每年年终都会需要最后几天来进行系统数据的更新交替,我们都告知了乡亲们在12月25日前将年度内的费用及时补偿。如有部分不知情的病友在数据更新后,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仍做了补偿。
    在医疗体制改革的大方针下,实行了10年的新农合在2017年转变为“城乡居民医保”,医保政策也跟去年的新农合有些不同。再就是医保信息系统的转换在有些接替工作上无法延续,导致部分病友年底前没有及时补偿的一些费用无法在新系统里补偿;也就出现了像您说的“暂时不能冲抵明年的缴费”。
    再就是新系统的平台建设一直到现在仍没有完善,导致今年医保门诊费用的补偿还没有启动,我们作为财政拨款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我们的业务收入是全部纳入到国家财政收入,我们的每一笔开支都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支出。在2017年来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新的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政策予以补偿。
由于上述原因,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端桥铺镇卫生院
2017年5月4日
处理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理时间:2017-05-08
处理状态: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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